【圆明网】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黄秋珍二零二二年三月结束四年冤刑。当她的儿子把妈妈从武汉女子监狱接回家时,发现妈妈已经不能行走,瘫痪了。
黄秋珍约六十一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曾遭人恶告,被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地给警察讲真相,后于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后回家。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绑架了黄秋珍。
二零一九年八月,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后遭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她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结束四年冤狱。黄秋珍在被绑架之前,身体健康。这四年冤狱期间,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黄秋珍在炼法轮大法之前,身体有很多种疾病,如高血压、头晕、坐骨神经痛、乙肝、妇科病、胃病、咽喉炎等等,咽喉炎犯的时候连话都说不出。黄秋珍在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她身上所有的病全部都好了。在黄秋珍居住在温泉建材大院内的人们眼里,她就是一个孝顺的、善良的好人。公公、婆婆患病、送终,都是靠她的照顾。丈夫不幸患白血病,把儿子养大成人,也是她里里外外打理。这些在邻里间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黄秋珍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多次迫害:曾多次被绑架、抄家,她曾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迫害达七次,还曾被非法劳教两年。
以下是据明慧网资料黄秋珍曾遭受迫害的经历: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非法停工停工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咸宁市卷烟厂厂长张胜坤、副厂长王新球、保卫科长王永光等非法成立所谓“专案小组”,非法制定了十条“土政策”,在通过厂党委决定后,在厂内对职工执行,凡是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职工,都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十条写保证,然后在厂里办一个星期洗脑班,才能上班。如果不按他们所规定的写,就长期停工。黄秋珍坚决拒绝,就被停工、停工资,中共人员在经济上迫害她,导致她损失几万元工资。
有一次,黄秋珍到本单位同事家串门,门卫陈登洲告密当地国保大队,骚扰黄秋珍家。金叶小区居委会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长期参与迫害本小区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
二、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上旬,黄秋珍出于美好善良的愿望,给自己单位厂长张胜坤的爱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及自己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被张胜坤夫妇诬告到咸宁市特务组织“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相当于文革的领导小组和纳粹的盖世太保组织)。
“610”将黄秋珍绑架到咸宁戒毒所非法关押。黄秋珍绝食抗议这种毫无道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四天后“610”怕担责任被迫放人。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温泉开发区“610”头子宋瑞生指示金国新、刘金龙、及毕明云突然闯进黄秋珍的家,将她强行绑架,直接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又将她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沙洋劳教所七里湖九大队在二零零三年一共有十二个班。一班、二班是洗脑班,对外称“谈话室”,由吸毒犯和帮教(学过法轮功,在被迫害时放弃了法轮功,沦为邪恶的帮凶)组成,刚去的法轮功学员由这二个班的吸毒犯包夹,帮教做洗脑。如果用帮教那套歪理达不到目的,就用硬的,一天到晚站着,两脚并拢,两手挨着裤子紧贴着,要睁开眼睛抬着头,不能靠在床上,不能随便说话,不能随便上厕所。
帮教和狱警、还有吸毒犯任意侮辱法轮功学员,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狱警龚珊秀、程喻、刘琼、刘兵、刘海燕、孙红等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许多邪恶的手段:准军事化训练、关禁闭、严管、野蛮灌食、电警棍手铐等刑具折磨、奴工生产、殴打、体罚、性迫害、注射不明药物、抱粪桶、死人床、挖墙、毒打、曝晒、冷冻、限制上厕所、扯草、吊床、长时间不让睡觉、剪鬼头,等等。
这里举四个实例:
吊床:热天蚊子多,恶徒将法轮功学员双手吊在高低床上不让睡觉。黄秋珍在房子里打坐,狱警程瑜命吸毒人渣将她用手铐铐在床边半个月。在那半个月里,黄秋珍每天遭到吸毒人渣的打骂,被人用脚踢、用小凳子砸她的阴部。
抱粪桶:用自己的饭碗从便池中一碗一碗地往桶里舀,把没有把的大红桶装满粪便后,再逼迫黄秋珍从屋里抱到院子里,在操场来回走。以此侮辱和体罚黄秋珍,企图逼迫她放弃信仰。
剪鬼头:狱警按照自己规定的时间,见黄秋珍一向不“转化”,就把她的头发东剪一下,西剪一下,把她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故意侮辱她的人格。
限制大小便: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黄秋珍不向邪恶妥协。为了达到要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劳教所使尽了邪恶手段。她们整整三天三夜不让黄秋珍睡觉,并让一个吸毒劳教人员陈四英专门看管她;要她蹲在厕所里,但不让她在厕所里小便,逼她把小便“便在地上”,然后再逼迫她把小便用舌头舔干净;用电棍毒打她,她的手、脸都是青肿,白天却仍然要她出工,同时还要她完成任务,劳动任务完不成就要受体罚。平时还要控制黄秋珍,不允许她领餐票(餐票是自家亲人给的钱),让她把钱用于买日常生活用品,连这些都要控制她。黄秋珍被她们折磨得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
三、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拒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点,在中南财大咸宁分院门口,从一辆车上窜下来的一帮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便衣警察,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黄秋珍和许寒绑架至公安局。
公安局一人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搜身,发现钱包后,钱包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强行抢走了,共计八百多元。
当晚宋瑞生、政保科金国新、左水生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审讯,并随即把她两人劫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十三日凌晨四点多,两个穿制服和两个穿便衣的警察到温泉建材大厦叫开大门,追问黄秋珍家住哪栋楼,无人回答;二十三日下午,这伙人又到黄秋珍单位叫人配合非法抄黄秋珍的家,也被拒绝。
在看守所,黄秋珍绝食两天后,咸宁市第一看守所狱警曹迎九说,不吃饭就不打开监室的风门。黄秋珍拍门叫把风门打开,曹迎九知道后叫人把黄秋珍在刑床上用手铐铐成一字形长达一天半。一周后她被放回家,在放她之前,给她看了写好的劳教通知书。
九月四日上午,左水生叫黄秋珍去公安局,拿她的被抢去的钱;金国新也打电话要她去,她说没时间,下午去。
下午二点多,黄秋珍和许寒的妈妈去公安局要许寒。金国新要许寒的妈妈先回去,两天后给她回话,他又叫黄秋珍和他们一起去咸宁市第一看守所看许寒。可一到看守所,才知道原来是宋瑞生、金国新、程乐斌等的阴谋。他们把黄秋珍、许寒一起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在车上,许寒高喊“法轮大法好”,并向车里的警察讲真相,程乐斌竟威胁要打她。黄秋珍的血压偏高,劳教所拒收被放回,许寒仍留在了劳教所。
四、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外出讲真相时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晚上九点多钟,黄秋珍与七十多岁的黄美英结伴到二号桥河边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当时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后来又来了一车(约七、八个)警察,强行用暴力把她俩拖上车,劫持到三号桥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黄美英质问他们:你们家有没有父母的,就这样对待老人?他们又打电话叫咸宁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新、警察左水生参加非法审问,把她俩的手机、三百多元钱、PM4全部抢去,金国新还带人到黄美英家去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第二天恶警金国新又到黄美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一部电脑。金国新说,把她们放了,是为了放线(钓大鱼)。
五、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外出讲真相时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下午四点多,黄秋珍在街上给人讲真相时被人构陷,被绑架。警察还将一位听真相的老爷爷一起绑架。
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被绑架到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黄秋珍刚出门不远,还没出大院,碰到四个人,其中一人问她:认不认得黄秋珍?她说:我就是。那人接着说:那到你家看看。黄秋珍说: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我还有事。还没等她再说什么,恶徒就强行将她绑架了。参与绑架的有: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张会龙,咸宁市公安局的邹誉等。
到当天上午十一点左右,警察拿着从黄秋珍包里强抢去的钥匙,趁她家里没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擅自开门,入室抢劫,抢走了家里的电脑等私人合法物品,把柜子、箱子、写字桌抽屉全部撬开,把衣服和日用品丢在地下都是,一片狼藉。她家门的劝人向善的真相对联也被故意撕毁了。
当黄秋珍八十三岁的婆婆从外面回家时,看见一伙警察把东西往外搬,她婆婆抢回了孙子的电脑。婆婆八十三岁,一人在家,没有退休工资,公公离世七天,婆婆的儿子(黄秋珍的丈夫)病逝还不到两年,孙子又在外地打工。老婆婆全靠这个媳妇照料。没想到,好媳妇黄秋珍就这样被绑架走了,不知去向。等于给这个老婆婆雪上加霜,生活极其苦难。老婆婆没有经济来源,无依无靠,她四处寻找自己的好儿媳:她到岔路口社区去评理要儿媳,没有结果;她到岔路口派出所要儿媳,警察叫岔路口社区的人把她送回家;她到市政府去要人,没人理睬;听说在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洗脑班,她到洗脑班去要人,洗脑班的人骗她说,派出所的把人接走了,她见不着人。
黄秋珍在洗脑班里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天。整个过程,她的家人没有接到任何法律方面的文书,这次对黄秋珍的迫害,完全是“非法拘禁”和“入室抢劫”。
在洗脑班,由咸宁市“610”的姚雄负责,一个姓龚的女的原来在文工团工作,还当过教师,专门搜集信息欺骗法轮功学员。另一个男的姓刘直接参与迫害。每位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当地请去的人包夹,这二人每人每天工资是八十元,迫害手段主要有: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几个帮凶强行抓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写“决裂书”,并在上面按手印。其它方面都是伪善的,听说洗脑班按手印“转化”证据上报,每“转化”一人有奖金二万元钱。
此戒毒所原来是劳教所,在劳教制度解体后,咸宁市“610办公室”及咸宁市公安局国安支队改头换面,将其变成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设立洗脑班,将咸宁各县、市、区的法轮功学员分期绑架到此,软硬兼施的强制“转化”。
经调查证实,此次黄秋珍的被绑架,是建材大院人渣刘苕货诬告的,他是原咸宁市建筑公司经理刘金喜的哥哥,曾经坐过牢,此人见到法轮功贴真相不干胶就报告给派出所,多次诬告法轮功学员。黄秋珍被绑架,也跟他提供的情况有关。他的弟弟刘金喜也多次参与迫害建筑公司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有的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刘苕货讲真相,他都不听。
经调查证实,直接绑架黄秋珍的主要责任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和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张会龙,不是姚雄本人;但是,绑架的原因是姚雄在办洗脑班,给各地分配了指标,姚雄直接推动了这次绑架案;同时,姚雄本人是咸宁市610主任,全市县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是由他发出的,姚雄对黄秋珍的迫害负有不可推脱的直接责任。
七、不断被骚扰和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黄秋珍被市市公安局及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温泉岔路口社区(社区人员其中有一个是女的)等一伙人骚扰,这伙人恶意的问这问那,干扰她家的正常生活。过一两天,这伙人又到黄秋珍家骚扰,并抢走她的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音像光碟,没有收据清单。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街道办事处李志华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到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的家中“看看”,干扰她家的正常生活。郑杏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不幸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温泉六一零扬言要对黄秋珍如何如何,威胁恐吓黄秋珍。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向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温泉街道办事处李志华和岔路口派出所的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的给警察讲真相,于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黄秋珍被撬开门擅自闯入的十多个警察绑架。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儿子儿媳在外打工,八十四岁的老婆婆刚去世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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